Sunday, May 31, 2009

不愉快

昨天發生不愉快事件,在我們練拳中途,發覺其中一位隊員的手袋不見了,我們沒有在意有人經過,只記得有位爸爸帶著小孩踏腳車。我承認是大家的疏忽,因為很多時我們會背向物件,但我更佩服拿別人東西的小偷,有勇氣伸出第三隻手來幹這種勾當,完全喪失 “人” 的“格”,沒有人格,就不配稱為“人”,在迷的境界不知道,當他進入“靜”的境界的時候,清楚看見自己和受害人的關係的時候,就非常痛苦了,不是那些錢財可以補償的。

2 comments:

小师姐 said...

是两个差不多18岁的华族小伙子趁我转身示范动作时闪电扒了就跑的。

Carrie 好倒霉!

niuxo said...

让他也遭遇到第三只手来来来就知道人家的感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