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ugust 12, 2011

惡因

電視上看見英國倫敦暴亂,暴徒四處搶東西,燒商店,就知道社會安寧不是必然的。
搶別人的東西是不應該的,燒人家的商店更是罪大惡極。暴徒一定說:“我窮嘛,沒錢買呀,所以才搶嘛。東西被搶光了,沒有我的份,我便燒了它。”
貧窮,是因為以前做偷呃拐騙的勾當多,現在再搶東西,再窮三世吧。別人還不是一樣搶?所以一起窮多三世。
很多人不相信因果,只顧眼前利益,不管後果。等到惡報顯現,菩薩都幫不上忙。
高人忠告我,小心福報用盡,到時就會卧床不起了,因此我步步為營,把“惡報”減低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