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30, 2008

奸商

三年半前,銀行的客戶經理遊說我做保本定期存款,為期五年,利息比普通定期存款高,而且本金保證不虧蝕.聽起來很好,簽約成交.
第一年不發利息,第二年開始有三厘二五利息,收息當然高興,到第三年所得利息很小,有時甚至一分錢都沒有,心裡疑惑,於是到銀行查詢,客戶經理早已換人,他解釋為什麼沒有利息,原來我的定期存款是決定于銀行同業拆息,如果九十天內拆息高過某一點,就沒有利息,反之,低過某一點,有利息,那時拆息很高,所以一仙都沒有,“現在利息節節上升,反而無息,”我問:“可以取消嗎?”“不可以.”合約是自己簽,心裡不舒服也算吧.
世事難預料,美國頻頻減息,第四年開始又有利息收,可是前幾天我收到銀行的客戶經理來電,語帶高興地告訴我:“周先生,還記得很久前做了一份定期存款嗎?本來是五年,現在才三年半,提早結束,將會把本金還給你,如果要做其他基金,隨時找我.”當時聽到有錢收回,覺得不錯.
今日我去銀行打簿時,發覺銀行很奸,因為未來美國將會繼續減息,銀行不想再支付利息,所以提前結束我的定期存款.銀行處於有利位置時,便牢牢地綁著我們,當我們處於有利位置時,就把我們一腳踼走,客戶經理的名銜很好,其實是銀行的幫凶,最好不要應徵這類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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