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9, 2007

殺生

昨晚朋友請吃海鮮,奶油螃蟹,非常美味,有人提議如果今晚中了大獎,再來吃一頓,以示慶祝,我說:“廿多年前,我中過獎,請家人吃魚來慶祝,結果廿多年都不再中獎,因此以我經驗,凡是喜慶,要大事慶祝,千萬不要殺生,道理很簡單,如果有個國王,為了慶祝生日,殺幾個死囚來慶賀,死囚心裡怎麼想?你們高興快樂,我卻要死在目前,他的怨氣一直不可能消,等機會報復,我還有中第二次獎的機會嗎?”本來吃掉牠已經不應該,而且還要用牠的命來慶祝,不倒霉幾年才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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