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29, 2016

文字

以前老爸常常說:“文字是衣冠”。要我寫字,整整齊齊,好像穿衣一樣。可是我從少寫字就是亂七八糟,不能見人,念小學時,不知道給老師罰抄多少遍,一樣慘不忍睹,幸好現在有電腦,不用手寫。
老爸講得對,寫一手好字,等於穿了一套漂亮的衣服,給人的第一個印象很好,可是不代表他的內心世界。因為有幾個同事寫的字很美,只不過接觸久了,發覺做同事就算了,做朋友,最好不要。歷史也是這樣,歷代奸臣,禍國殃民,難得他們寫的字很醜嗎?不過,寫出一手好字,當然值得大家欣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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