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3, 2011

辦得到

我吃兩碗飯,如果改吃一碗半,分半碗給沒有飯吃的人,應該不會影響我的健康。到處買房子、炒樓的中國人,買少一套,把這套房子的錢捐給沒有房子住的山區同胞,理論上絕不會影響他們的財富啩!可是就可以大大改善同胞的生活了。為什麼不做呢!更不合理的,就是賑外國的災,少理自己的災。自己人不幫,反而幫助國外的人,奇怪不奇怪?
耶教要信徒奉獻入息的十份之一,可能我做不到,不過五十份之一、一百份之一、兩百份之一應該辦得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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