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31, 2011

講故事

故事(1)
政府的交通援助計劃,條件是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可以超過1500元,便可以一年拿到一張20元的交通援助。以我為例,家庭收入少過1500元,每天工作,巴士來回已經3.2元,20元只夠坐六天公車,一年做工300天,這種援助是不是“笑死人”。還有,很多aunties,聽到有錢拿,不管三七二十一,也填form申請,結果也拿到二十元,其實他們單單一個孩子收入,都已經超過1500元的幾倍。講真話,我申請了兩個月了,二十元還是沒有到手,如果等它來坐車,不用做工了。
故事(2)
在聯絡所教樂齡人士電腦,是有交通津貼的,教完了兩個月,津貼還發不下來,第一次查詢,辦事人說支票還沒有簽名。過了一個月第二次查詢,辦事人不大耐煩地說:“才90元,支票簽好會告訴你。”要拿回自己的津貼,也算是錯!我國有部份公務員,服務態度不敢恭維。90塊只是你一天薪水,但是我一星期的飯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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