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December 21, 2008

貪心

社區舉辦週日步行,我首次負責在終點派發一瓶水和一包蛋糕,兼蓋一個印,儲夠十個印可以得十元.
以為很簡單的工作,不料發現人生百態,有些一個人步行,要蓋三張印,有些兩個人步行,要拿三份蛋糕,有些拿別人的蓋印來換水和蛋糕,有些根本不排隊.
我不停地勸大家不要貪心,有些“點”得醒,有些不止不醒,還覺得我“多餘”,公家的東西,為什麼如此秉公?縱容每個人的貪念,後來的人不是沒有水和蛋糕?我們的社會就是太貪心,所以罪案頻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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