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2, 2014

例子

有位阿伯,帶2萬5進場,不到5分鐘,贏了1千8,應該離場,回家吃飯。他不走,算他決定對了,1小時20分後,他贏了2萬8,還不離場。這次他選擇錯了,20分鐘後,他輸剩3千,給他贏回2千,最後帶著5千,肯走了。他,已經不錯,不是輸到“仆街”那一個。
賭就是倒錢落海,多多不夠。有錢有閒,去旅行,吃好料,或者捐給有需要的人,千萬不要踏入賭場。
電腦練習班也有這個好處,至少在那三個小時裡面,在座的老人不會胡思亂想,去做不該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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