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26, 2012

吃為先

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。我們或多或少都貪,貪得少是樂趣,貪得多就會身敗名裂。
我自己最貪食,我覺得肚子餓是最辛苦,所以多吃,每次休息時候都吃,因為飯堂是免費吃的,吃到現在胖胖圓圓。我知道這樣下去是不行的,腳最後一定會痛。因此現在我又不吃了,除了早、午、晚三餐外不吃,希望對食欲,稍為控制,直至回复標準體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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